6月14日是全國第15個“信用記錄關愛日”,無錫舉行了多項互動惠民活動,以提高人們的信用意識,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,營造知信、用信、守信的良好氛圍。
誠信是社會基石,是每個人、每一個市場主體立身、立業之本。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大力推進,整個社會講誠信、重誠信、守誠信的氛圍日益濃厚,守信光榮、失信可恥正在成為社會價值坐標,“一處失信處處受限”不再是無關痛癢,而是看得見、摸得著的現實。
個體失信,購房申請貸款、乘坐飛機高鐵、高消費行為等都會受限制,直接影響一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。市場主體失信,會影響金融授信、招投標、享受稅收優惠等,將會對市場主體的生產經營產生一系列影響。
失信必須受到相應的信用懲戒,這是建立信用社會的首要前提,也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。但也要看到,在對失信主體的管理上,存在著重進難出的問題。失信主體被列入失信“黑名單”后,相關退出機制不夠完善,尤其是對一些失信不是很嚴重且并沒有惡意失信的企業而言,一系列的信用懲戒會大幅提升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。因此,允許失信市場主體有條件地修復信用,有利于創造約束有度、寬松有序的市場環境,也有利于創造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營商環境。
實際上,對絕大多數失信主體來說,都不想走到失信這一步的,更不想被列入失信“黑名單”,所以,一旦被列入失信“黑名單”,受到一系列的信用懲戒,都非常期待改善自身形象、消除不良影響,盼望擁有信用修復的機會,使生產經營回歸正常軌道。這就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,在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的同時,不斷增強信用修復的彈性,使失信懲戒、信用修復相互促進相得益彰。
信用修復是一個系統工程,涉及許多具體而細致的問題,需要政府各部門聯合推動,打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復體系,讓失信主體不再“退出難”,讓更多人認識到守信的意義,進一步凸顯信用的價值,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穩致遠。(孫維國)